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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 港口设施保安联络点以及联络方式的公告

交通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
港口设施保安联络点以及联络方式的公告

(交通部公告第20号)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Ⅺ―2章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及交通部《船舶保安规则》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联络点以及联络方式(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联络点以及联络方式(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联络点以及联络方式(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ОО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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