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乌克兰顿涅茨克“萨拉文年科”国立 模范歌剧芭蕾舞剧院少儿芭蕾舞团一行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乌克兰顿涅茨克“萨拉文年科”国立
模范歌剧芭蕾舞剧院少儿芭蕾舞团一行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1285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4]48 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乌克兰顿涅茨克“萨拉文年科”国立模范歌剧芭蕾舞剧院少儿芭蕾舞团一行23 人,于2004年7月18日至8月15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及对团中未成年演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四年七月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