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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丹麦国家女子合唱团 (Danish National Girls Choir)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丹麦国家女子合唱团
(Danish National Girls Choir)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4]1269号)




世纪演出公司:

你公司2004年7月1日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丹麦国家女子合唱团(Danish National Girls Choir)一行40人,于2004年7月14日至24日到北京、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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