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5月27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2004年6月22日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废止《苏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
苏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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