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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五常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五常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哈政综〔2003〕65号)




五常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五政呈〔2003〕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对沙河子镇、牛家镇和红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预留地指标和位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从沙河子镇740公顷建设用地指标中划出400公顷调整到牛家镇和红旗乡,并将指标落到实处;将长山乡长树村、农兴村,志广乡长富村达到基本农田划定标准的400公顷一般农田补充为基本农田。

二、调整后,要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建设用地不超过省下达的指标。

此复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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