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令第59号)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部(委、局)务会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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