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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商务部《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1号)




《 <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补充规定》已于2009年12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9年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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