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1号)
《
<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补充规定》已于2009年12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9年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
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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