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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09年第58号 )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 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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