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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周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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