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供奥运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40号)
为确保进口供北京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食品质量安全,做好进口供奥运食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制订了《进口供奥运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奥运会(含残奥会)结束。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供奥运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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