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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发布文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
【发布日期】2007-01-13
【生效日期】2007-03-0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谢旭人
部长:金人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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