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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483号
【发布日期】2006-12-31
【生效日期】2007-01-0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中国政府网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修订)
(国务院令第483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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