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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
【发布文号】公通字[2005]78号
【发布日期】2005-10-26
【生效日期】2005-10-26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中国政府网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公通字[200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
现将《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安部
教育部
民政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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