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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5-04-27
【生效日期】2005-04-27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新华网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2005年4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4年10月14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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