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八条。
二、删去第十二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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