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建设部令第127号)




《建设部关于废止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 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建设部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汪光焘
二○○四年七月二日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4年6月29日第37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号,1991年7月8日发布)

2.《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6号,1993年2月4日发布)

3.《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6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4.《 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7号,1995年8月7日发布)

5.《 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1996年7月1日起发布)

6.《 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4号,1996年7月17日发布)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