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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年第65号
【发布日期】2004-06-23
【生效日期】2004-08-0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2004年第65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经2004年4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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