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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l一2003)的通知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l一2003)的通知

(厅公路字[2004]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标准》的使用,现就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执行新《标准》的时间通知如下:

1、2004年3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文件宜按新《标准》执行。

2、2004年4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预可和工可文件,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3、2004年10月1日以后报部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新《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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