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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届第4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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