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发布
《港口工程地下连续墙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TJ303-2003)的通知
(交水发[2003]4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我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等单位制定的《港口工程地下连续墙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303-2003,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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