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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司法部
【发布文号】司法部公告第23号
【发布日期】2003-11-03
【生效日期】2003-11-03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司法部公告第23号
司法部公告第23号
准予三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
根据《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的规定,经司法部审核,准予以下三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名单如下:
1.巴西杜嘉・卡奇・戴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DUARTE GARCIA,CASELLI GUI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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