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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7-04
【生效日期】2003-07-04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3年第32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3年第32号
关于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的公告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3年5月6日通过的第1478号决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决定自2003年7月7日至2004年5月7日,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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