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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3年第32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3年第32号

关于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的公告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3年5月6日通过的第1478号决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决定自2003年7月7日至2004年5月7日,禁止进口原产于利比里亚的所有原木和木材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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