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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

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




《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交通部部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商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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