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275号
批准山东齐鲁制药厂申报的3类新兽药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和《
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山东齐鲁制药厂平阴分厂申报的硫酸粘菌素、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硫酸粘菌素预混剂为3类新兽药,并颁发给《新兽药证书》。现将上述产品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部农牧发(2002)6号文发布的硫酸粘菌素原料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硫酸粘菌素质量标准(略)
2、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质量标准(略)
3、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说明书(略)
4、硫酸粘菌素预混剂说明书(略)
5、硫酸粘菌素标签(略)
6、硫酸粘菌素可溶性粉标签(略)
7、硫酸粘菌素预混剂标签(略)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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