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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7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2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20号)



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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