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基金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基金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1年8月21日证监发〔2001〕104号)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托管人:
自《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中国证监会先后颁布实施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1-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这些规定对保障基金规范、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基金业和证券市场的发展,上述有关规定在法规形式和内容上逐渐暴露出一些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基金的规范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监管工作和市场发展的需要,逐步修改、替换上述实施准则及有关规定,并对法规形式进行调整,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规范运作指导意见的形式,最终建立起层次分明、内容协调的基金监管法规体系。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