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二○○一年下半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建设[2001]16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二○○一年下半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照此安排编制力量,按期完成编制工作。执行中有关具体事宜,请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联系。
附:二○○一年下半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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