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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22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理顺和明确企业产权关系,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归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有。现对由此而涉及的印花税问题通知如下:

对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因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归其所有而增加的278992万元实收资本免征印花税。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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