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7号

(2000年12月1日发布)

《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修正案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第一条改为: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款予以删除。
第八条第一款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按《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 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除按前述规定处罚外,还可按《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 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