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西藏地区进口税则》部分税目税率的通知
(署税〔2000〕149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附件一:公告稿
附件二:2000年西藏地区进口税则税率调整表
附件一 公告稿
附件二 2000年西藏地区进口税则税率调整表
┌───┬────────────────┬─────┬───────┐
│序号 │ 货名 │现行税率%│调整后税率% │
├───┼────────────────┼─────┼───────┤
│14 │照相机及其器材 │50 │16.6 │
├───┼────────────────┼─────┼───────┤
│15 │佛像、转经筒等佛教用品 │50 │25 │
├───┼────────────────┼─────┼───────┤
│16 │钟、表 │60 │20.4 │
├───┼────────────────┼─────┼───────┤
│17 │海参、鱿鱼、燕窝等高级食品 │100 │27.7 │
├───┼────────────────┼─────┼───────┤
│18 │香水、胭脂等化妆用品 │100 │2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