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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12-25
【生效日期】1999-12-25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1999年12月25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国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李辉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5月5日在阿拉木图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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