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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全国人大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10-31
【生效日期】1999-10-3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 的决定第Ⅲ/1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的修正》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
的决定第Ⅲ/1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的修正》的决定
(1999年10月31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1995年9月在日内瓦召开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决定第Ⅲ/1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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