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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08-01
【生效日期】1999-08-0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对进出口“蜡油”的商品归类,海关按如下标准确定:当其在1个标准大气压下、350℃馏出量不大于20%,550℃馏出量不小于80%,按“蜡油”归入税号27100059。该归类标准执行日期为199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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