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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民政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07-22
【生效日期】1999-07-22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民政部
199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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