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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4-04-20
【生效日期】2004-04-2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
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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