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01-14
【生效日期】1999-01-14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进出境港澳旅客,如携带有中国
海关法
规规定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一律填写《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持《港澳居民回乡证》进出境的港澳旅客,仍按现行规定办理申报手续。以上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已于1999年1月14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