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发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文书样式的通知
(工商个字〔1998〕第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1998〕第3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文书的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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