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公路通行费。免费通行的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摩托车。各地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由地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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