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许可证

医疗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前,向原设置审批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审核合格者可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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