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文章

更多

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问答

更多
立即提问

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合同

更多

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律师

更多

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

更多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