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特别程序按照特别规定执行。接下来就带您看看好律师网中关于“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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