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单位要求劳动者在就业时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障,否则不予录用。用人单位支付定金是否合法?
公司单位让员工交押金是否合法?
犯法。可向当地劳动检查部提出上诉,起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公司、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收集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劳动者本人,并依法给予处罚。
公司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公司或者单位应当将其个人档案或者其他物品据为己有,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在试用期要求先交押金合法吗
如果资金担保是非法的,可以自行决定提供担保人。公司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
1、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
2、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一是我国劳动法禁止的,二是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没有明确允许或禁止的法律,劳动者可以按照自愿原则提供。
试用期内,企业必须有理由辞职,员工可以无故离职。“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公司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公司的就业条件,方可解聘。只要员工“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必要提供任何理由。
为了避免雇员经济损失的发生,有些雇主会直接离职,所以在招聘员工时,他们经常要求扣减一个月甚至一个多月的工资作为定金。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雇员没有过错,他们将全额退还这部分押金。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单位的运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当单位要求押金时,员工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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