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轻微伤会赔偿多少钱

时间:2019-05-31 21:26:43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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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受伤害方有受伤的情况。伤害鉴定后为轻伤等级。此时,伤者将要求保险公司或事故责任人赔偿其伤害,以避免自己的身体损失。那么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陪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会赔偿多少钱

如果不符合残疾标准,将不赔偿残疾或精神损失。

(一)医疗费

医疗费用包括登记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美容费和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和疾病的受害者所支付的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据,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据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首先,医院收据中有新的收费,如餐费、空调费、护理费等。其中,餐费重新计算,因为住院餐费津贴已列为法定补偿项目,具体如下。医疗机构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单方增加空调费和护理费。如果不是被害人的意愿,应当对费用的合理部分给予补偿。

其次,部分患者只提供门诊药费的收费凭证,没有相应的门诊病历。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不应支持,除非被害人能够证明治疗确实需要证据,否则可以证明其相关性。最后,受害者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物或无偿治疗其他疾病。

(二)误工费

错工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时间和收入确定。延误工作的时间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推荐休息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医学证明专用章)决定。)。如果受害人因残疾继续旷工,其旷工时间可计算至残疾认定日前一天,因为残疾认定后,受害人将根据残疾程度领取残疾赔偿金。收入状况分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不同法官对被害人是否应当提供本单位的法律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收入)有不同意见。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不同法官对被害人是否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纳税凭证、工资单等证明材料有不同的意见。笔者认为,从弱者保护的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受害人不提供上述材料的,不承担误工费用,明显违法违纪。

(2)被害人必须实际减少固定收益。部分受害人受伤后,其用人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将不扣减全部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如果同样对其按照全部收入(工资)进行赔偿,受害人将得到双重收益,这与侵权法的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不符。

2、对于无固定收入者,笔者根据其户籍或惯常居所将其分为三类。

(一)城镇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如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在城镇的,受害人应当提供其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证明,并提供其从事的职业证明(如营业执照)。在提及上诉法院所在的同一或类似专业一年前,提供上述证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二)农村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可以计算上诉法院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的纯收入。

3、当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已满60岁时,如何计算工作延误的费用?有些人认为我们不能提倡旷工成本,因为根据法律规定,60岁以上的人属于失去工作能力的人,是支持的对象,所以不存在支付旷工成本的问题。作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不能一概而论,因为60岁以上的人不一定会失去工作能力,而且还有很多人从事不同的工作。另外,如果一些城市居民60岁以后就可以拿到退休工资,那么农民就走了。因此,只要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工作损失,他就可以要求赔偿工作损失的费用,但应提高与工作收入损失有关的证据的审查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从高等法律解释的角度看,决定护理费用水平的因素有三个:一是护理人员收入,可以参考本文中关于“误工费”的讨论,也可以参考当地医院护士(或保姆)的收入;二是护士人数和护理时长,护士人数和护士人数。护士的BER一般是一人,护理的持续时间一般是住院的时间,没有。有住院的,只有通过门诊治疗,一般不计算护理费用。对医疗机构、鉴定机构的护士人数和护理期限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士人数和护理期限。对方当事人对护士人数、护理期限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四)交通费

1、根据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医疗、转院交通费用;

2、对于异地亲属的交通费,笔者认为,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死亡或长期昏迷,或被认定为重伤或可能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当赔偿异地亲属(不超过三人)的交通费。

3、交通费以公费为准,有关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频率相符。

(五)住宿费

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时,实际食宿费用、食宿人数及其必要性可以参考本文对交通费用的分析。

(六)住院食品津贴

参照国家机关因公出差一般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根据财政部1996年2月1日制定的《中央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差旅支出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作人员的伙食和差旅津贴按每人每天15元,发达地区按每人20元计算“在特殊地区的实际天数。”“在旅途中,应根据一般地区标准支付餐费。“这里规定的特殊区域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

(七)营养费

营养费用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快速恢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物所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和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如果交通事故受到轻微伤害,具体赔偿费用需要以受害者实际使用的治疗费用为基础。以及旷工的费用可根据其旷工相关证明或直接与被害人讨论,再根据被害人的身体状况补偿营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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