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的财产。所谓的丈夫和妻子的生存周期是指从婚姻到死亡或离婚的期间,在该期间,丈夫和妻子获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有的财产有同等的处分权。在丈夫和妻子的一生中,夫妻财产的处置应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夫妻在经济独立方面是否拥有共同财产呢?
夫妻的经济独立有没有共同财产
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由对方拥有、共同拥有或者部分拥有。本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约定的财产的,第三人知悉协议的,应当清偿丈夫或者妻子所拥有的财产。
法院在划分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有关各方的意志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双方的意愿必须真实合法。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部分财产权利的,只要不危及国家、集体、社会和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允许。
2、男女平等的原则。
3、要注意这样一个原则,那就是在处理它时没有错误。对重婚、通奸、虐待、暴力以及其他侵害对方及其亲属行为造成的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辜一方。当然,错误政党的基本生活也应该得到保障。
4、关心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照顾儿童的利益也是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5、生产和生活方便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生产和方便生活的需要,这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而应确保财产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而不应降低其价值。不能分割的,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不得分割属于家庭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收取,不得分割。
具体如何划分,有多少由一方根据双方的具体财产来确定。
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所得;
(4)因继承、赠与而取得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仅交还给丈夫、妻子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所得的财产捐赠和继承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政策和法律的意见,第二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确定,或者婚前私有财产结婚多年,长期由双方使用、管理、管理的,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退伍军人、转业军人所获得的退伍军人费、转业费,离婚后长期同居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摊;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责任领域多元化经营、承包的现有收入,以及当年育种专业在无收入的情况下投入的资金;
(4)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结婚登记后捐赠的金银珠宝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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