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生效后,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劳动合同也会发生变化,但不允许随意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需要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变更有效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能不能随意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生效后至劳动合同履行完毕前,为修改、补充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某些条款而采取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完全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就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劳动合同难以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导致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不平衡。这就要求雇主和工人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变更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协议的内容可以变更;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是具体的。路德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是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法律原因。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补发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文本由双方共同保存。
二、如何谈判和变更劳动合同
所谓协商变更,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修改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持有。“从本文的规定可以看出,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没有任何客观情况。变更的前提是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不成的,不得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此外,协商变更还需满足另外两个程序性条件,一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二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
一般来说,谈判变更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一方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交劳动合同变更。
2、另一方审核另一方提交的更改。
3、经审查无异议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同意变更。如有异议,将以书面形式返还对方,双方再就异议进行一轮磋商。
4、在双方对变更劳动合同的异议完全消除之前,变更协议应由一方根据约定的内容起草,并提交另一方签字。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5、劳动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需要立即履行的,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变更协议,为对方履行变更协议提供条件和支持。协商变更是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最简单的方式。它也是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最广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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