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时间:2019-06-12 20:19:17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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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一般认为,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导致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开始、职工死亡或者失踪(包括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用人单位主要资格因故丧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重要形式,适用于一定期限内有一定任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自然终止。

2、职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了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使其不再具有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3、劳动者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死亡是指将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中剔除。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失踪宣告是下落不明人的法定期限。法院应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负责。劳动者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再享有,劳动合同不能自然延续,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破产,是指债务人的所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用全部资产平均清偿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营业执照撤销是登记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企业法人资格规定的行政处罚。对于企业法人,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其法人身份被强制剥夺,法人身份死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依法设立的公司、企业在存续期间,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行为。用人单位的退出,是指形式合法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未经法定程序设立的企业,经政府部门发现后,由政府部门查处。依照民法通则、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即企业的法人资格已经丧失。被剥夺,表明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只能解除劳动合同。

5、雇主决定提前解散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决议规定的解散事由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终止,与业务有关的一切活动必须终止。原债权债务,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着主体资格的丧失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能涵盖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此条款视为自下而上的条款。

为了保护处境困难的工人不因失业而丧失生计,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进行了限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未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患职业病或者因所在单位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生病或受伤;

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

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连续工作15年至5年以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的,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基层工会会员自被任命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与任期相应。

很多时候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实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双方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单位为了逃避劳动者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考勤表、工资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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