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法律知识

出版商销售盗版书籍的法律责任

时间: 2019-08-09 20:23:26 来源:法律爱好者

今年2月,“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北京两家公司兜售盗版图书,侵犯其著作权,引发社会关注。记者9日从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获悉,“2.22”侵犯著作权案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明制销盗版图书100余万册。该案系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挂牌督办案件。

销售盗版书籍的法律责任

盗版.jpg

根据《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销售者明知是盗版的图书仍予以销售的,是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至于购买者,法律并没有对此予以追究,但只局限在个人零星的购买行为;否则,可根据《刑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销售他人的盗版书籍,这个时候是属于侵权,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话,这个时候还是比较严重的,一般会没收违法所得进行罚款。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著作权

相关文章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
返回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