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尸体罪的行为认定和处罚
53岁的李萍重伤入院,家属被告知其脑死亡后放弃治疗,并在一份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补助金”,但她的儿子石祥林却发现“捐献”有假。这起离奇的案件发生在安徽蚌埠怀远县。8月8日,怀远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李萍的器官“捐献”,并非通过正规途径,“是医生的个人行为”。有记者近日从办案部门获悉,涉案的6名医护人员已被以涉嫌侮辱尸体罪逮捕。怀远县公安局政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由市、县两级公安联合调查,目前仍在侦办中。
什么是侮辱尸体罪?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侮辱尸体罪的行为认定
所谓侮辱尸体,是直接对尸体施加凌辱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概括,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种行为力式:
(一)毁损:即对于尸体予以物理上或者化学性的损伤或破坏。既包括对整具尸体的毁损或者破坏,也也括对尸体一部的损坏,比如焚烧、肢解、割裂或者非法解剖,毁损死者的面容,取走脑浆等均构成毁损。从时间要求上,行为人必须于被害人死亡后对其尸体加以损坏,否则如果被害人尚未死亡,其损坏行为构成杀人行为的一部分,不能以本罪论处。
(二)猥亵尸体:即对尸体加以污秽侮辱或者有轻蔑的行为。比如奸尸或者剥夺去衣物,使之暴露于众,在尸体上进行涂划乃至鞭尸;抠摸尸体阴部、向尸体上吐唾液、涂抹不洁之物等均属猥亵行为。
(三)以刺激遗属感情的方法处理或者不法处理尸体。这种行为方式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有伤社会风化。
(四)采用悖逆传统葬俗或宗教葬习的方法来掩埋、处理尸体。对于不同的民族而言各有具独特的丧葬习惯,如果行为人明知掩埋处理尸体有违民风习俗,有伤民族感情而故意加以为之,显属侮辱尸体行为。例如不殓以棺、将尸体抬放河中、沉尸海港、将尸体弃置人迹罕至的沼坑、将尸体直立埋葬等。
中国人有“死者为大”这一说法,对于尸体,是需要入土为安的,但是可能会有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些特殊需要,会侮辱他人尸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涉案罪名,石祥林认为,涉案人员不仅在摘取器官的过程中“侮辱尸体”,还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没有买卖的话,给我们家属的几十万哪来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侮辱尸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此案的定性问题,怀远县公安局政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的结论仍有待进一步调查。据其介绍,此案由蚌埠市、怀远县两级公安联合侦办,将严格按程序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