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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可以调解吗?哪些案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时间: 2019-09-25 10: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可以调解吗?哪些案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且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的情形。如果被害人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受到了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需要依法判决。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那么,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可以调解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如何调解?哪些案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法院可以调解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双重性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其所要解决问题的内容而言是经济赔偿问题,和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是一样的。然而这种损害赔偿却不是独立的民事诉讼所能解决的,它在程序上受到刑事审判程序的制约,在具体赔偿责任的确认上又是和刑事犯罪的认定相互联系的。所以它又不是独立的民事诉讼,而是刑事审判组织在刑事诉讼终结时或终结后的诉讼活动。

正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殊性,决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适用法律上的特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渊源于刑事诉讼法,当然要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对附带的民事诉讼判决部分不服,上诉期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只能是10天,而不能是15天。同时在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又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某些规定进行审理,如当事人可以和解、原告可以撤回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和第八章的规定,人民法院还可以调解。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受刑事诉讼的制约,就使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又有自己不同于独立民事诉讼的一些地方,如对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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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调解?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所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既可以是在侦查阶段,也可以是在起诉阶段,还可以在审判阶段。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理所当然地应作为调解的主持者。问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主持调解呢?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似乎已成惯例。笔者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主持者只能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能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理由是:

(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调解有悖于我国的基本司法制度。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的基本司法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行使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审判是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审理和裁判的活动,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既不是检察权的内容,又不是侦查权的内容,而是审判案件的活动。

(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调解不符合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附带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这种赔偿责任的有无以及大小,与犯罪人的犯罪构成、犯罪情节等有直接的关系。只有刑事部分经过审判,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事实清楚,才有可能分清是非。在此之前进行调解,势必出现刑事案件没有定案之前便将附之于上的民事诉讼先行了结的混乱现象,从而影响民事责任的正确承担。

(三)从公安机关调解的性质看,人民法院的调解是一种诉讼活动,而公安机关虽可以调解,但其性质属于行政调解,用行政调解来解决附带民事诉讼争议显然是一种违法现象。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的损失只包括人身受到侵犯遭受的物质损失和财物被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而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损失则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说到这里,可能你还不明白,那咱们就说说具体的案件吧。

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案件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非法行医罪等等,这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财物被毁坏的案件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施罪等等,这些案件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非法占有、处置财产案件包括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招摇撞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等,这些案件就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那么非法占有、处置财产类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如何保障呢?法律规定了两个途径,首先是由办案机关追缴和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虽然不可以在刑事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关注一下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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