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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谁负责?

时间: 2019-06-18 20:3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一般是由倒车的司机负责的。在高速上倒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且存在很高的危险性,不能要求后方的车能够在极快的车速下能够及时躲避,而倒车的司机不仅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起扣分和处罚的责任,还要对车祸引发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谁负责?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一般是由倒车的司机负责。此外,在高速公路上,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减12分;客车和卡车司机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要扣减12分,吊销执照。经营车辆的,交通警察部门也将送旅客运输单位副本一份,由该单位内部处罚。

扩展资料:

第九十三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的,可以视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离开。

机动车司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离开但拒绝立即离开的,可以阻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并处二十元以上的罚款,可以将机动车拖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者停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轮费,并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的停放地点。

机动车因损坏方法不正确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取的费用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退还、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未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不实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罚款。检验费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合格的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携带驾驶证、驾驶执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该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许可、标志或者办理相应的手续,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

当事人提供有关许可证、签字或者补办手续的,应当及时归还机动车。故意隐瞒、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设置机动车牌照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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